立法會於本周三(6月18 日)三讀通過僱傭條例修訂,將「連續性合約」門檻由「418」改為「468」,僱員4個星期工時合計達68小時,將可享有各種法定勞工福利。港府在2013年開始檢討有關《僱傭條例》連續性合約的規定,經過逾10年時間卻得出一個僅11,400人受惠的爛方案,當年政府提出四大立法方向諮詢勞顧會,其中按比例計算僱傭福利,估計有逾20萬僱員得益,既公平而又合乎員工福祉,但政府卻把頭埋在沙堆中,最終選擇了最少人得益的方案。
俗稱「418」的《僱傭條例》連續性合約規定自1990年6月起推行。根據條例,僱員若為同一僱主工作至少4周,而每周工作至少18小時(即418僱員),在法律上屬連續性僱傭合約,可享有休息日、有薪年假、有薪法定假日及遣散費等法定僱傭權益。
勞顧會共識:4周工作68小時可享假期等福利
勞工界多年來要求檢討門檻,讓更多零散工納入保障範圍。港府延至2013年提出檢討,定出四大方向諮詢勞顧會意見,分別是取消規定、按比例計算僱傭福利、將每周工時門檻由18小時降至16小時、將門檻改為在4星期內合計工作72小時,但當時勞顧會勞資雙方委員未能達成共識,檢討告吹。
到2021年上屆政府在《施政報告》重提檢討「418」規定,勞工處其後提出按照3個方向檢討,包括下調連續性合約規定中的每周工時18小時、改以4星期為一個計算單位,又或按比例計算未達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僱員福利,不過上屆政府最終也沒提交檢討「418」的立法建議。到去年10月,現屆政府首份《施政報告》再提檢討「418」規定,到今年2月勞顧會落實終極方案,將僱員取得僱傭福利的門檻改為4星期合計工時68小時,低於這個工時水平的僱員繼續喪失有薪期及休息日等主要福利。
據政府統計處間歇性進行的專項統計調查,2019年至2020年全港有203,500名非418僱員,佔私營機構僱員總數的 6.9%,比例高於2001年至2009年期間的5%至5.2%。在這批非418僱員中,以兼職工(即為同一僱主每周工作少於18小時的僱員)數目最多,達155,800人,10年間激增177%。其次為短期工(即為同一僱主每周工作多於 18小時,但在現職工作少於4星期的僱員) ,有37,800人。最後一類叫非連續工人(即為同一僱主工作超過4星期,但不一定每周工作多於18小時的僱員),有9,900人,他們的工作量一般較不穩定,當中不少從事零售、住宿及膳食服務業。
按比例計算福利可令20萬工人得益
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,政府預計修改規定後,受惠僱員約11,400人,僅是非418僱員人數的5.6%,企業每年的潛在額外開支僅約1.5億元,佔總薪酬開支0.02%。建制派工會形容方案不是盡善盡美,但可以接受,其實新方案何止不完美,直頭搵員工笨。為逃避法律責任,僱主今日可以故意安排員工每月其中一周不逾17小時工時,日後修例後自然也可任意將員工總工時改為4星期不超過68小時。你有張良計,我有過牆梯,僱主可利用新規定的漏洞不斷鑽空子,修改員工工時上限,受惠人數最後隨時由11,400人變成零。
事實上,即使有逾萬人受惠,也不值得特別欣喜。政府2013年提出檢討418的四大方向,其中取消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建議,據立法會秘書處按統計處2019年至2020年的數字分析,該方案有165,700名兼職工及非連續工人受惠,由於現行大部分法定僱傭福利指明僱員須為其僱主工作長於4周,故即使取消連續性合約規定,逾3萬短期工實際上難以受惠。按比例計算僱傭福利是最多人受惠的方案,估計有203,500名僱員因而獲得不同程度的福利,受惠人數較4周內合計工作68小時的方案多出17倍。
英國新加坡南韓有先例可援
按工時比例計算福利不但可惠及最多僱員,對勞資雙方也較公平。目前除了英國訂有《兼職工法例》,讓兼職工可根據實質工作時間按比例享有全職員工的福利外,亞洲亦有部分國家用類似模式計算兼職工僱傭權益。以新加坡為例,當地僱員若每周工作不足35小時,會被視為兼職僱員。新加坡的兼職工可按比例享有休息日、有薪法定假日、有薪年假、有薪病假、有薪產假、有薪侍產假及遣散費全部 7 種僱傭福利,兼職工的工作時數會與職務相若的全職僱員工工時作對比,得出的比率將用以計算兼職工可享福利的比例,簡單直接。
南韓的安排也與新加坡相若,凡在相類工作上每周工作時數少於全職員工者,便被界定為兼職工。除休息日和有薪年假則只適用於每周工作15小時或以上的僱員外,兼職工可享大部份僱傭福利,並按相對全職僱員的工時比率作基礎計算。
零工經濟近年興起,可以想像零散工人數未來只會有增無減,檢討418拖拉逾10年,終等到政府願意修例保障兼職工,但新方案卻未有填補現行法例的漏洞,令為數逾20萬兼職工繼續成為被遺忘的一群。